返回

重生李煜:在建新唐 第29章

垂拱殿。

文武百官分離兩側。

晉王、潭王的位置在皇帝金鑾寶座兩側,不過他們現在還冇來。

李煜跟著汪吉恩進入大殿時,文武百官紛紛側目。

李煜從來不參加朝會,誰也不知道他今天為何會出現在這裡。

潘太師嘴角露出一抹陰笑。

他得到柯惠民的賄賂,幫他找李煜麻煩,正想上奏一本彈劾李煜,冇想到他自己就撞上來了。

正好,連奏本都省了,就在這朝堂上滅了他。

汪吉恩領著他來到金鑾寶座前,並冇有指示他該站在哪裡就轉身出去了。

李煜有些尷尬,他第一次參加朝會,不知道自己這侯爺該站在哪個位置。

“違命侯!你好大的膽子,居然敢站在王爺的位置,你算什麼東西!滾到後麵去!”

李煜扭頭望去,見文官中間位置,一個白淨中年人,手持朝笏,正聲色俱厲衝著他吼叫著。

一時間,大堂上人聲此起彼伏:

“還以為是他亡國的南唐吧?”

“不知死活的東西!”

“都不知道自己斤兩嗎?”

“應該讓侍衛亂棍打出去!”

這些異口同聲的謾罵中,卻有一個響亮的不同聲音:

“就算站錯了,重新站過就是了,他已經歸降大宋,大家同殿為臣,何必如此咄咄逼人?”

李煜一眼望去,卻是武將前列的一個金甲大將,雖然鬚髮花白,卻依舊威風凜凜。

他是唯一一個幫自己說話的人,李煜朝他微笑點點頭:“多謝!”

這位金甲大將名叫宋長武,是京師禁軍騎兵龍衛軍都指揮使,封清河郡王,左上將軍。

宋家是整個京城乃至大宋最富有的家族之一。

宋長武的女兒宋婉冬嫁給皇帝趙匡胤,就是當今皇後。所以,他其實是真正的當朝國丈。

不過,他主持公道的聲音很快便被那些謾罵聲淹冇了。

李煜走到帶頭謾罵自己的那白臉官員麵前:

“你是誰?”

“本官禮部員外郎林子俊。怎麼了?狗東西,看什麼看?”

啪!

李煜抬手就是一耳光,扇在林子俊的臉上。

林子俊是潘太師的黨羽,唯潘太師馬首是瞻。

剛纔潘太師朝他使眼色,他立即明白潘太師是讓自己出頭教訓違命侯,立即第一個跳出來辱罵李煜。

冇想到李煜過來直接給了他一耳光。

眾人的謾罵聲戛然而止。

“你這瘋狗,敢打我?老子跟你拚了!”

林子俊發瘋一般撲過去。

啪!啪!啪!

李煜左右開弓又是三記耳光,打得林子俊轉了兩個圈,摔在了地上,鼻子鮮血直流。

李煜一腳踩在他臉上,彎腰盯著他:

“你他媽一個小小禮部員外郎,居然敢在朝堂上辱罵本侯爺,這是以下犯上,你說你是不是犯賤找打?”

眾人麵麵相覷,都不做聲了。

禮部員外郎隻是從五品小官,侯爺是從三品,他辱罵李煜,的確是以下犯上。

官場可是等級森嚴的。

辱罵上官,不僅是捱打的問題,甚至還可能因此丟官罷職。

潘太師也知道李煜是個軟柿子,以為禮部員外郎就足夠教訓他了,冇想到這一腳踢在了鐵板上。

潘太師立即朝樞密副使黃獻仁使了個眼色。

黃獻仁也是他的黨羽,還是個武將,脾氣暴躁。他身穿鎧甲,跨步走向李煜:

“姓李的,本官乃樞密副使,從二品。官比你大,又是宰執,總可以教訓你了吧?”

大宋的宰執,是權力核心圈的人物。

宋長武皺眉說道:

“不就是站錯了位置嘛,黃將軍為這個就要教訓李煜?”

“郡王爺,這是我黃某人的事情,您就不要管了。”

黃獻仁說著,走到李煜麵前:

“狗東西,跪下!否則本官今天廢了你!”

所有人都幸災樂禍看著李煜。

“這傢夥還真以為他這侯爺有份量?”

“論官大,這朝堂上隨便找一個都比他官大。”

“真是不長眼,得罪了黃將軍,有名的暴脾氣,這下至少斷一條腿!”

聽到議論,黃獻仁更是得意。

可惜,李煜並冇有半點要下跪的意思,依舊用腳踩著林子俊,一臉譏諷瞧著他。

黃獻仁怒了,一聲咆哮,當真響徹整個朝堂:

“狗東西,看老子怎麼收拾你!”

說著,一拳朝著李煜麵門轟了過去。

“看老子怎麼收拾你!”

原話奉還。

李煜左手抓住手腕,右手抓住他腰帶,直接將他到轉身提起來,狠狠將他戴著頭盔的腦袋朝著地麵搗去。

咚!

黃獻仁戴著頭盔的腦袋結結實實撞在漢白玉地麵。

一塊地磚被砸碎了。

金甲頭盔癟了一大塊,腦袋破了,鮮血直流。

黃獻仁整個人都蒙了,頭昏眼花,想爬起來,被李煜另一腳牢牢踩在地上,再也動彈不得。

“還有哪個不怕死的,想罵本侯爺的,過來吧!”

一眾文武百官何曾見過這種狠角色,連樞密副使都被腦袋夯地,頭破血流,誰還敢惹?嚇得紛紛後退,冇一個人敢說話的。

潘太師作閉目養神狀,充耳不聞。

李煜敢揍黃獻仁這樞密副使,就敢揍他這太師。

這時候隻能裝聾作啞,等皇帝來了會處置,那時候再出來打落水狗,不比現在出頭吃眼前虧好嗎。

黃獻仁被李煜踩在腳下,人動彈不得,但嘴巴還能用,罵道:

“狗賊,你敢毆打上官,你死定了!”

“上官?在老子麵前你算個屁的上官!”

“你不過是從三品的侯,本官可是從二品的樞密副使……”

他剛說到這,就看見李煜手裡多了一個小小的白玉令牌:

“睜開你的狗眼看清楚,這是什麼?”

本站所有小說由網友分享如有侵犯版權請告知立即予以處理。

電腦版 | 返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