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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逆襲歌手:從拒當舔狗開始 第40章

後麵的錄製細節上,趙易鋒確實是傾注出自身的情感去演唱。

他也隻是個樂壇新人,能有這樣的表現確實是可以了。

不過廖振還是非常的嚴格,覺得不滿意的部分還是會打斷重來。

同樣的,每次都會詢問周知非這個原作者的意見。

錄製到傍晚7點,又經過了數遍的重錄,《那些年》終於是錄製完成。

錄音室內的工作人,基本上也是在入職橙天娛樂後,第一次這麼正式的錄製一首歌。

本來還覺得輕鬆,到了後麵也把他們累的夠嗆。

周知非在正式的歌曲授權檔案上簽字後,這才離開了橙天娛樂。

9月14日,星期一。

這是每週工作日的第一天,也是打工人每週最忙碌的時候。

此時的程天娛樂。

製作部總監辦公室。

《那些年》完整的授權合同擺在魏誌超的桌麵上,他的手上拿著的是關於歌曲的資訊。

【填詞:知非(九把刀)】

【譜曲:知非(木村充利)】

【編曲:廖振、知非(侯誌堅、林冠吟)】

【製作人:廖振、知非(薛忠銘)】

【演唱:趙易鋒(胡夏)】

廖振冇有藝名,直接用的是自己的本名,這點跟周知非不同。

還有在編曲和製作人上,周知非的作用其實很小,但廖振非要把他的名字給加上去。

不過這兩個資訊,對於普通人來說也冇什麼人在意,都是些業內人士纔會關注。

或許有人會有些疑惑,為什麼普通人覺得歌曲裡非常重要的編曲,它的創作者居然很少人會去關注。

其實在歌曲的編曲這塊,它的重要性要比填詞譜曲低得多。

其中很重要的一點,那就是編曲一般來說是不享有著作權的。

正常有著作權隻有填詞和譜曲的創作者,歌手也僅僅隻有演唱權。

所以在歌曲資訊的標註上,很多時候都隻會標註填詞和譜曲。

吳玥開口問道:“魏總,你說這首《那些年》,會讓徐導滿意嗎?”

魏誌超放下寫有歌曲資訊的紙張,笑著道:“如果這首《那些年》她都不滿意,那這張單子我們不要也罷。”

“說實話就以《那些年》這種質量的歌,纔給出了區區50萬的使用費,我是真心覺得賤賣了。”

頓了頓,魏誌超抬頭看著她,又問道:“對了,知非對我們公司有什麼看法,這份合同簽署時他有說些什麼冇?”

吳玥回想了一會,道:“大家都是剛接觸不久,對公司的看法知非肯定也是撿好話說。關於合同的內容,他並冇有什麼異議。”

魏誌超點燃了一支香菸,身子往後一躺。

橙天娛樂給出的合同內容,概括起來就是《那些年》的版權授權費為10萬華元,享有版權收益分成。

附加條款是如果被《致我們成長的青春》選中為主題曲,將會額外得到30萬的分成。

也就是說《那些年》這首歌的版權費,周知非保底能拿到10萬,如果能被選為主題曲,那就是直接拿到40萬。

至於版權分成,那都是以後的事情了。

對於一位新人製作人,這樣的待遇無疑是厚道的。

但以《那些年》的歌曲質量,不管是10萬還是40萬,無疑都是賤賣的。

不過周知非也知足,等到他的名氣在華國打響之後,肯定會有人前來邀歌,到時候就會有源源不斷的收益了。

魏誌超吐出了一個菸圈,開口道:“之前有聽你提過,知非他現在好像比較缺錢。這樣吧,歌曲的10萬授權費,下週你就給知非打過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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