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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命,錢怎麼越花越多? 第21章

一邊說著,一邊起身迎了出去。

剛到樓梯口,就看見李明康和他的助理已經上來了。

“哪個不長腦子的把這位律政閻王爺惹了?閻王爺把判官都帶來了?”

王建國一邊在腦海裡麵吐槽,一邊笑著迎上前去伸出手來:“哎呀,李律師今天怎麼有閒心情來我們學院了?”

李明康一邊漏著完美的應付性笑容,一邊伸出一隻手握住了王建國的手,說:“實在不好意思,王院長,這個時候打擾您。隻是我今天是接了案子過來的,希望王院長可以理解我一下。”

王建國心裡一緊,什麼案子啊值得你律政閻王爺帶著判官親自來送律師函?但臉上還是露出笑容:“哪裡哪裡,李律師的案子重要,李律師快請來我辦公室坐坐,咱們仔細聊聊。”

進了辦公室,李明康坐在了會客椅上,李達站在李明康身後,就跟伺候黑老大的貼身保鏢一樣。

王建國關門轉身看見他倆這樣,心肝顫了顫,有種想吃藥的衝動。

所以說到底出什麼事了啊?

王建國坐在了李明康對麵,助理上前為李明康和王建國倒上了茶水。

王建國做了一個讓茶的手勢:“李律師,嚐嚐這湖雨前龍井。”

雖然這樣說,但是王建國也冇有指望李明康真的能嘗一嘗。

圈子裡的人都知道李明康隻喝隨身攜帶的礦泉水。

果不其然,李明康露出一個標準的應付式笑容說:“謝謝王院長的慷慨,隻是我自己帶水了,欣賞不了王院長的龍井了。也不多寒暄了,王院長,我今天來隻有一件事。”

李明康話音剛落,李達微微躬身把手中的檔案袋交給了李明康。

李明康又把冇有封口的檔案袋交給了王建國,說:“王院長,您看看吧!”

王建國接過了檔案袋,從裡麵拿出了一遝檔案,最上麵的赫然是一封律師函。

“致魔都大學計算機工程學院院長王建國先生:

我們是魔都民康律師事務所,受魔都大學金融係金融管理大一學生明媚(以下簡稱明女士)委托,就魔都大學大三屆電子資訊二班劉/浩同學對明女士的誹謗及汙辱抹黑事項特出具本律師函。附抹黑證據p1p2……”

王建國看到這個東西,先是心裡麵一鬆,還好還好,不是自己係裡麵老師又乾了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,也不是自己出了啥問題被人告了。

可是馬上又緊張起來:

按照律師函的說法,這個叫劉/浩的應該是造謠了這個叫明媚的同學。

如果按照以前的處理方式,把劉/浩叫過來寫個檢討,給明媚寫個道歉信,這件事就算過去了。

可現在不行啊!

人家李明康親自來送律師函來了!

這可不是娛樂圈那種隨隨便便的“律師函警告”,這上麵有律師事務所的公章,有法院的鑒定章,有原告的簽名及手印,是具有法律效應的!

也就是說,這個律師函在寄過來的時候公安局是備了案的!

這下麻煩大了。

最重要的是,這個叫明媚的新生,到底是什麼人啊?竟然請得動李明康?

李明康可是二都一城(京都魔都花城)鼎鼎有名的律政界大人物,光是一個小時的谘詢費就好幾萬,冇有點家底,誰能請得動他出山?

更何況是這樣一件造謠的小事?

王建國又一次仔仔細細地把律師函看過了一遍,抬起頭,有些遲疑的問:“李律師,這個明媚是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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