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責人都出來了?明媚勾了勾唇。
“我想單獨定製一個禮物,一次金額是50萬,隻有我能用,可以嗎?”
那邊迅速回覆:“好的,但是設計費需要您個人負責。如果您願意的話請告訴我您的需求……”
明媚和快音那邊的負責人一直聊到了晚上,終於確定下來要什麼樣的特效。
交上錢,第二天下午軍訓回來剛打開手機,後台提示自己需要更新。
點擊了更新,約莫一兩分鐘後,再次打開,後台就多了一個禮物。
明媚勾了勾唇,看了一下自己大概還有什麼時間刷禮物。
哎呀,再過兩天就是週五了呢。
明媚心情很好的想。
然而,明媚這邊心情很好,劉/浩那邊心情卻不好。
“你說什麼?我還得坐牢?”開庭前的第一次調解,劉/浩滿臉恐慌的拍桌而起問。
“是的,劉/浩同學。”李達麵無表情的說:“根據《刑法》第246條規定,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,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早在發現您的造謠帖子時我方就已經對你方進行了警告,具體證據在我方提供的截圖中,你方不僅不聽勸告,還對我方進行封號威脅,並且利用小號挑起爭端,已經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。”
劉/浩臉色灰敗:“如果我願意道歉呢?我去找明媚同學道歉好不好?我給她下跪行不行?求求你們了,我不能坐牢,我如果坐牢的話,我這輩子都毀了!”
李達在心裡冷笑,這麼害怕坐牢,那當時為什麼要做違法的事呢?
劉/浩的爺爺敲了敲柺棍,嚴肅的開口:“律師先生,請您直說,我們要付出什麼代價才能讓劉/浩不坐牢?”
什麼代價?李達臉上突然露出一個笑容,說:“不好意思,我方不接受任何庭前調解,見證官先生,”李達轉頭對向法院的見正官,笑著說:“我方不接受任何庭前調解,而且我方感覺對方也冇有要認錯的態度。我們可否現在離開?”
見證官點了點頭,看了一下錄音筆的電量,確認還充足後說:“本場庭前調解,編號0856,原告方,明媚女士的代理律師李達先生的訴求是:明媚女士方不接受任何庭前調解,冇有感覺到被告劉/浩先生的認錯態度。被告方,劉/浩先生的代理律師暫時未表達訴求,經過本見證官判定,本場庭前調解到此結束。”
劉家人慌了:“等等,律師先生,您不能現在就走呀,律師先生,我們什麼代價都願意付出,隻要能讓劉/浩不坐牢,乾啥都行,您現在彆走呀!”
然而李達不顧劉家人的阻攔,直接推開了調解廳的門走了出去。
劉家人如喪考妣,突然,劉家老太太狠狠地推了一把劉/浩的代理律師,嘴裡罵罵咧咧:“都怪你!”
(這是關於更新的說明,不影響正文字數。
作者中招了,程度不算嚴重,但也很難受。目前更新重點是在另外一本,要靠另外一本拿全勤,所以這一本的每日兩更改成每日一更,放心,兩本書都絕對不斷更的哈,喜歡的朋友們放心看就好了。
有人偷偷問作者關於本書主角的感情線。
我想了想,這個不好說,雖然大綱寫的差不多,但是感情線上冇有多少著手,女主對於異性第一看臉第二看身材,會有doi但女主永遠是理智的,感情永遠是放在自己的快樂之後的。所以不會出現女主被男人耍的團團轉,女主被男人甩臉色還當舔狗之類的劇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