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埋葬親愛的小孩 第一 章 飛翔的小孩(二)

疼痛與惡臭於現在的我有什麼意義呢?

過了今晚,明天他們還是校園裡活潑的陽光少年;還是父母眼裡善良可愛的孩子。

祖國的花朵,從來不包括像我這樣又慫又弱的魚肉。

魚肉就要有魚肉的自覺,魚肉就應該躺在砧板上,不言不語。

果然不出我所料,我的父母來校給我送新買的保暖服,發現我昏昏沉沉的發著燒。

趕忙向老師請假送我就醫。

他們不能理解我下午放學,還好好的與他們視頻電話的健康無恙(因為要給我送寒衣,與班主任電話聯絡後,我上交的手機纔回到了我的手裡),隻一個晚上就發了這麼高的燒。

於是責怪我晚上冇蓋被子,還是怎麼回事?

我搖頭不語。

當父親還準備叭叭罵我時,媽媽有些不滿了。

父親作為當下網傳中詐屍式伴侶的存在,他在家庭中除了上交工資之外,基本冇有什麼存在感。

唯一讓人感到還有這麼個人的,是他偶爾詐屍般的罵罵媽媽,罵罵我。

今天能來,是因為母親不會開車,而父親剛好外出順路。

媽媽不滿父親的責罵,是因為看出了我的異樣。

在她的再三追問下,我隻得說出了昨晚的遭遇。

儘管我語氣平靜,輕描淡寫,卻無法阻擋她的憤怒。

我想,這也許是血脈相連的意義吧。

怒極生勇氣。

母親用了極大的努力控製住了發抖的身子,找到老師,要麵見那些人的家長討一個說法。

儘職的老師當場一一打了電話。

那些家長冇有一個到場。

他們的理由出奇地一致——“我家的孩子,都是講理友愛的孩子,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。

最多是孩子之間的打打鬨鬨有什麼關係?

我很忙,來不了。

老師,你看著辦吧!”

……老師攤著雙手無可奈何地對我父母說:“你們也看見了,我隻是一個老師,我隻有批評孩子的權限,剛纔我也當著你們的麵批評了他們,他們也認錯了。

但他們家長不來,我又冇有權利抓他們來。

我有什麼辦法?

冇有辦法!”

我父母是講道理的人,也明白老師的為難,於是報了警。

在父母樸素的觀念裡,警察就是法律的代表。

電視裡不是天天播放,每一個公民都要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嗎?

這警察的權力總比老師大,總比老師有辦法的。

警察來了,來的很快,聲色俱厲。

那些家長不忙了,有空了,帶著自己的孩子不斷地認錯,向我們道歉。

他們道歉態度那麼好,主動賠了醫療費,誠懇地保證以後好好教育孩子。

警察很滿意,老師也很滿意。

他們勸著我的父母滿意,於是我的父母滿意了。

能不滿意嗎?

我還要在這個學校讀書,總不能不給老師麵子吧。

於是大家都滿意了。

隻有我不滿意,因為我看見了,他們揹著大人向我射過來的目光裡滿是凶狠的殺氣。

但是我不滿意又如何?

學校每學期要求的網上普法題,我可是老老實實去學去答的。

我知道老師的懲戒權在哪裡?

也知道警察不抓他們的原因在哪裡?

古代是刑不上大夫,現代是刑不上老幼。

儘管我決心裡要變成一個惡人,以惡去抵製惡。

但我一個小小的惡人,怎敵得過一群惡人!

很多時候,我覺得自己是美國心理學家塞利格曼籠子裡的那條狗,不斷地尋找出口,又不斷地捱打。

最終我得到的結論是,個人的努力是無用的,求救彆人也是無用的。

我累了,我不想一邊捱打一邊還找不到出口,我這隻狗真的累了,是時候去實現我最後的決心!

那就是——“生既不由我,死卻要由我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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