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天,裴越送了一堆東西過來。
衣服首飾,胭脂水粉。
下人都說,裴越很寵愛我。
聽說沈明珠摔碎了一套茶盞。
晚上裴越不再惡形惡狀,反而很溫柔。
他說他愛我。
他說我是他看著長大的,隻能屬於他一個人。
裴越對我越來越好。
他把我的吃穿用度,提的和沈明珠差不多。
我請求他收回這些多餘的賞賜,可是他不肯。
我生辰那天,他親手做了一盞燈。
他舉著燈,燈下是他尚有一絲少年氣的臉。
他少有的目光繾綣。
“煙煙,生辰快樂。”
從不做這些的裴越,手指上是細碎的劃痕。
我想起我還是三等丫鬟的時候,那時還小在長身體。
我總是餓,有一次給裴越倒洗腳水,肚子咕嚕嚕叫了起來。
我怕極了,怕裴越覺得我粗俗不懂規矩,怕他把我趕出去。
可是裴越隻是把他的點心遞給我。
而且從那天開始,他每天都會留一盤點心給我。
他洗腳,我吃點心。
有一次我吃的慢了,他洗腳的水已經涼了。
可是他冇有說,等我發現的時候看他,他卻衝我擠了擠眼睛。
狡黠的笑了一下。
那時的裴越,也才十七歲。
我接過燈,眼前的人和十七歲的臉漸漸重合。
我該感動,可我又不能感動。
我該恨他,可我又不知道,怎麼恨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