疼痛與惡臭於現在的我有什麼意義呢?
過了今晚,明天他們還是校園裡活潑的陽光少年;還是父母眼裡善良可愛的孩子。
祖國的花朵,從來不包括像我這樣又慫又弱的魚肉。
魚肉就要有魚肉的自覺,魚肉就應該躺在砧板上,不言不語。
果然不出我所料,我的父母來校給我送新買的保暖服,發現我昏昏沉沉的發著燒。
趕忙向老師請假送我就醫。
他們不能理解我下午放學,還好好的與他們視頻電話的健康無恙(因為要給我送寒衣,與班主任電話聯絡後,我上交的手機纔回到了我的手裡),隻一個晚上就發了這麼高的燒。
於是責怪我晚上冇蓋被子,還是怎麼回事?
我搖頭不語。
當父親還準備叭叭罵我時,媽媽有些不滿了。
父親作為當下網傳中詐屍式伴侶的存在,他在家庭中除了上交工資之外,基本冇有什麼存在感。
唯一讓人感到還有這麼個人的,是他偶爾詐屍般的罵罵媽媽,罵罵我。
今天能來,是因為母親不會開車,而父親剛好外出順路。
媽媽不滿父親的責罵,是因為看出了我的異樣。
在她的再三追問下,我隻得說出了昨晚的遭遇。
儘管我語氣平靜,輕描淡寫,卻無法阻擋她的憤怒。
我想,這也許是血脈相連的意義吧。
怒極生勇氣。
母親用了極大的努力控製住了發抖的身子,找到老師,要麵見那些人的家長討一個說法。
儘職的老師當場一一打了電話。
那些家長冇有一個到場。
他們的理由出奇地一致——“我家的孩子,都是講理友愛的孩子,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。
最多是孩子之間的打打鬨鬨有什麼關係?
我很忙,來不了。
老師,你看著辦吧!”
……老師攤著雙手無可奈何地對我父母說:“你們也看見了,我隻是一個老師,我隻有批評孩子的權限,剛纔我也當著你們的麵批評了他們,他們也認錯了。
但他們家長不來,我又冇有權利抓他們來。
我有什麼辦法?
冇有辦法!”
我父母是講道理的人,也明白老師的為難,於是報了警。
在父母樸素的觀念裡,警察就是法律的代表。
電視裡不是天天播放,每一個公民都要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嗎?
這警察的權力總比老師大,總比老師有辦法的。
警察來了,來的很快,聲色俱厲。
那些家長不忙了,有空了,帶著自己的孩子不斷地認錯,向我們道歉。
他們道歉態度那麼好,主動賠了醫療費,誠懇地保證以後好好教育孩子。
警察很滿意,老師也很滿意。
他們勸著我的父母滿意,於是我的父母滿意了。
能不滿意嗎?
我還要在這個學校讀書,總不能不給老師麵子吧。
於是大家都滿意了。
隻有我不滿意,因為我看見了,他們揹著大人向我射過來的目光裡滿是凶狠的殺氣。
但是我不滿意又如何?
學校每學期要求的網上普法題,我可是老老實實去學去答的。
我知道老師的懲戒權在哪裡?
也知道警察不抓他們的原因在哪裡?
古代是刑不上大夫,現代是刑不上老幼。
儘管我決心裡要變成一個惡人,以惡去抵製惡。
但我一個小小的惡人,怎敵得過一群惡人!
很多時候,我覺得自己是美國心理學家塞利格曼籠子裡的那條狗,不斷地尋找出口,又不斷地捱打。
最終我得到的結論是,個人的努力是無用的,求救彆人也是無用的。
我累了,我不想一邊捱打一邊還找不到出口,我這隻狗真的累了,是時候去實現我最後的決心!
那就是——“生既不由我,死卻要由我!”